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8月15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城南中心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地块东至浦滨路,西至新南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康安路。 |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目拟建设一所4轨24班小学、8轨24班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容纳小学生人数1080人、初中生人数1200人。具体包括教室、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等,同时建设地下车库、室外体育活动场地、道路、绿化、围墙等设施。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地块东至浦滨路,西至新南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康安路。项目用地面积为52301.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75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6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0848平方米。 | 本项目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如下: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水、食堂废水、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一并接管珠江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点及公厕恶臭、危废仓库废气。项目实验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SDG吸附+15mDA001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经食堂专用烟道排放;汽车尾气、危废仓库废气、垃圾桶及公厕恶臭无组织排放。噪声:项目噪声源为风机、水泵、广播等,通过采取厂房隔声、隔声罩等措施可使东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南、西、北厂界、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医疗垃圾、废药品、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医疗垃圾、废药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样品、废塑料袋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委托获得许可单位处置。废物皆有效处置,不外排。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1 | ||||||
2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6:10: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