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推进公安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根据荆州市贯彻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荆环督改专文﹝2022﹞6号)要求,现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21)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目标
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群众信访投诉件,杜绝超期办理现象。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妥善化解群众反映的信访难题。
三、整改措施
1. 开展领导包案。针对突出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机制,明确办理任务、措施、时限、责任,着力推动难点问题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2. 推动积案化解。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三年实施方案》(鄂环发〔2020〕58号)要求,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行动,着力解决一批信访难题。
3. 提高办理质量。加强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件效率。
4. 加强***问效。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办结信访件实行清单管理,加强督办检查,定期调度,通报进展,加快完成整改工作。对办理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 开展领导包案,狠抓积案化解。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信访数量“倍减”工程攻坚实施方案》,将环境保护信访投诉纳入信访重点领域工作,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行动,实行领导包案机制,由分管环保工作县领导包案,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明确办理时限,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步化解;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2. 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质量。近年来,积极组织系统内信访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开展的信访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规定,提升工作人员办理环境信访投诉能力,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办件效率。
3. 开展现场核查,确保整改成效。对所有环境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回头看”,对已办结的信访件回访投诉人并征询意见,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办结信访件,加强***督办检查,定期调度,通报进展,确保环境信访投诉整改工作按时完成。2021年来,我县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616件,办结率100%,做到“件件处理、事事答复”。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办理水平。切实提高环境信访投诉件办理质量,对群众反映诉求一一回应,并做到逐一现场核实和及时回复。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被投诉对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处罚;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同类问题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桑大中 电话:138****7811
承 办 人:龚江华 电话:158****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