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公告沙土地征收公告〔2021〕30号
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 荆州市沙市区2021年度第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关沮新城长湖大道等五条道路基础绿带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该项目批准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21〕2014号;批准时间:2021年12月21日,批准用途:公园与绿地,拟建设项目:关沮新城长湖大道等五条道路基础绿带工程。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沙市区关沮镇白水村,征收面积:1.6160公顷,其中农用地0.9971公顷(含耕地0.1271公顷、坑塘水面0.8300公顷、农村道路0.0400公顷)、建设用地0.6189公顷。
三、征收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84万元/公顷,支付金额:125.0676万元,支付对象:沙市区关沮镇白水村。
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标准4.2万元/公顷,支付金额:0.5338万元,支付对象:沙市区关沮镇白水村。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现状调查成果,房屋、鱼塘、树木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102.7342万元,支付对象:沙市区关沮镇白水村。
本次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23户39人,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均在0.3亩以下,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四、办理征收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及地点
登记从公告之日起。地点:沙市区关沮镇白水村。征收土地补偿登记和补偿费具体分配工作,由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负责办理。
五、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对公告内容如有异意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特此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