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冰箱起火损坏财物案
本网讯 2012年2月6日上午11时,长阳12315申投诉大厅接到申诉,消费者田女士家春节期间因冰箱不明原因起火,导致室内财物损失约十万元,消费者要求赔偿。
经过与消费者沟通,得知消费者正月初二走亲戚回家时发现家中冰箱不明原因起火,造成屋内设施损坏,无法入住。正月初五商家***查看,只同意赔偿七千元,后来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正月初七商家表示愿意赔偿两至三万元,消费者对这一赔偿额极度不满意,便于2月6日上午向长阳12315申投诉大厅求助,请求工商部门协调,要求商家赔偿九万五千元。
长阳工商局接到申诉后,迅速联系媒体,和媒体记者一起到田女士家中出现场,确认情况属实。考虑到消费者家中设施损害严重,无法居住,在春节期间便无家可归,当日中午便联系商家进行沟通,并决定在当日下午双方进行约谈。
2月6日下午,消费者与商家见面,进行了四个小时的约谈,消费者情绪激动,而且双方对赔偿价格分歧太大,最终未达成调解协议。
长阳工商局工作人员本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随后的两天内多次与消费者和商家沟通,并到装修公司进行工程流程和工程造价摸底,又对消费者家中财物的损害情况进行仔细核算,于2月9日上午和中午分别与商家和消费者进行了沟通,并约定2月9日下午进行第二次约谈。
2月9日下午的约谈从下午两点半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在长阳工商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把财物损失分成厨房重建、墙面粉刷、地板保养、衣物清洗、食物损害、食宿补助、误工费、保洁费等八个方面进行逐一协商,其间双方因赔偿额的分歧使约谈多次陷入僵局,迫使约谈几度中断。长阳工商局工作人员再次分别与双方沟通,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各让一步,使调解能圆满结束。经过艰难的沟通和调解,晚上七点,双方签属了《消费者申诉案件调解协议书》,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共同确定认可了六万八千元的赔偿款,为消费者挽回损失六万八千元。这一因冰箱不明原因起火引起财物损失的申诉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