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森经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单中,涉及襄城区马五哥黄酒馆马森经营的黄酒,经襄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检出糖精钠、甜蜜素。现将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4月28日襄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市局交办的襄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NO:2018食00122的检验报告,立即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产品为襄城区马五哥黄酒馆马森使用的黄酒(生产日期:2018年3月28日),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单位:g/ 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实测值0.012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单位:g/ 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实测值0.0457。检验依据GB2760-2014、GB2762-2017。检验结论:经检验,所检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8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该黄酒店,责令其召回、停止经营不合格产品,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二)经查:该黄酒店2018年3月28日加工的黄酒已销售完毕,主要销售给新安街周边居民。经检测的黄酒当事人当天共自制了20Kg,分装成60碗进行销售,售价1元/碗,货值金额60元,违法所得60元。该店发布召回公告,因消费者已经食用完毕,未召回不合格食品。
(三)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xfxc.gov.cn/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襄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