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加快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的决议
(2018年3月30日黄冈市黄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黄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加快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
会议认为,加快农村四好公路建设,是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区委、区政府科学论证、综合考虑后作出的重大决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有力推进项目建设;要注重统筹安排,按照全区农村路网规划和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要加快工程进度,2018年内要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规范程序开展施工;要控制工程成本,采取PPP模式建设张新湾至白虎榜、王家店至李家湾、路口至太平寺全长17.817公里的3条公路,项目建设成本严格控制在11879.23万元以内,最终财政支出控制在16075.06万元以内;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区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会议强调,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农村四好公路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进行全面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机关要全程介入、专项审计,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要以健全的机制、完善的举措、优良的质量,确保三条农村四好公路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便捷路、平安路,成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黄州振兴崛起的小康路、幸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