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都镇"阳光"低保暖民心
近段时间来,十都镇龙口村向阳组74岁的刘桂兰婆婆终日眉开眼笑,脸上的喜悦和感激之情难以言表,逢人便讲"搭帮党的政策好,让我这个老太婆也有享受低保的机会"。原来刘桂兰婆婆为一级视力残疾,多年来因为视物模糊只能靠手摸着过简单的自理生活。镇政府领导得知此情况后,派民政办工作人员深入该村,在取消不符合条件的3户6名对象低保资格后,将刘桂兰婆婆作为新申报低保对象之一,经村评议小组评议公示,工作人员入户核查,镇评议小组审核公示后,确定她为新增低保对象报县审批。
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一重大惠民政策,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十都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4月份以来,民政办工作人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龙口、红南等10多个村,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依规定取消后,又逐一深入到新申报低保对象家中进行核查,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格实行"阳光"操作,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都严格按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进行,及时进行"三榜"公示,保证所有程序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阳光"行动,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69人,新增对象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