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茶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火田镇X148洲陂至庙贝公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茶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火田镇X148洲陂至庙贝公路改建工程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交发[2017]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7年茶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火田镇X148洲陂至庙贝公路改建工程;
2.2工程概况:路线总长:8.4km;路面宽度:6m;路面结构:面层20cm水泥混凝土,10cm级配碎石垫层及标志标牌工程、路面波形梁护栏工程等。
2.2.1造价约:402.0869万元;
2.3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项目投资约402.0869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要求等见附表;
2.4 项目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分别为45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质保期为1年;
2.5 质量等级:合格(具体参照茶政办发【2017】49号文件的要求);
2.6 建设地点:茶陵县境内;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负责人、总工应提供近6个月(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盖缴费证明的专用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网上查询信息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提供彩色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人员无在建工程);
3.4 已在公路建设市场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项目中标公示中配备的为准;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彩色影印件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造价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交(竣)工证明材料,并附该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及网络链接地址,业绩信息或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查询为准,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提供彩色影印件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7年11月 15 日至2017年11月 2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分中心服务大厅(茶陵县炎帝大道)持下述资料贰份前来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业绩资料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和官方网站上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及网络链接地址,业绩信息或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查询为准,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6)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缴费凭证(加盖缴费证明的专用章彩色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网上查询信息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7)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书或以网上查询为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证件原件正在办理年检手续,则必须提供加盖年检单位公章的认定其为合格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年检单位官方网站已认定为合格,可认定为有效);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所有证件须处于有效期内、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4.2本工程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要求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4.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月 27 日0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分中心四楼开标室交由招标人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汇至指定账号上并取得汇款凭证,否则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开标。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收款人名称: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收款人开户行:建行茶陵支行
收款人账号:4300***********96969
注: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2017年茶陵县贫困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火田镇X148洲陂至庙贝公路改建工程投标保证金及投标单位简称。如未注明项目名称,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账、延期退还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沿来款渠道无息退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7.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交通行政部门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茶陵县火田镇
联系人:杨群
电 话:131****9980
监督部门: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电 话:0731-25222170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茶陵县炎帝中路中国建设银行六楼
联系人:叶康
电 话:186****5462
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