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团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党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现重申“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片),以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土特产品、食品等年货节礼;
2、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旅游,以及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严禁违规组织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安排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吃团年饭;
5、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及公车违规停放;
6、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7、严禁带彩娱乐、抹牌***、搞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9、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或实物;
10、严禁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以及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党纪党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查重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县纪委举报电话:0713-12388或6157884
县纪委举报网站:http://www.tfjjjc.gov.cn/
中共团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