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白塔街道百荷社区社工李姣姣荣获2018年度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近日,共青团辽宁省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8年度“辽宁省***红旗团委”“辽宁省先进团委”“辽宁省***红旗团支部”“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浑南区白塔街道百荷社区社工李姣姣荣获2018年度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李姣姣,女,1992年5月出生,现任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道百荷社区社工。在社区工作期间,李姣姣同志多次参加社区工作者形式多样的“全科型”社工培训,她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掌握社区各项业务技能,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居民养老保险申请、残联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等,达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的便民服务标准,熟知“全科社工”的基本职责和工作规范,真正的成为一名“全能社工”。在2018年“三城联创”期间,李姣姣同志始终秉持“我是革命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我是发展一只花,哪里能开往哪插”的信念,不论严寒还是酷暑,始终坚守在岗位上,从配合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违法建筑,到粉刷辖区墙面小招贴;从挨家商户发放“三城联创”宣传单送去纳凉扇,到志愿者巡访辖区街路并且对占道经营者进行劝阻;她宣传创城工作重要性时,遭到居民的不理解,她都不厌其烦的向商户宣传创城深远意义。作为一个典型的90后女生,她充满着朝气,身上有一股不服输的精神,在工作中,能够团结同志,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管是份内的、还是份外的,都能认真完成。在生活中,与人为善,坦诚相待,经常和同志们交流思想、畅谈感受,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共青团员的精神风貌和优秀品格。
希望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要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精神的激励下,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进、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为推进浑南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贡献青春力量!(团区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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