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均安镇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均安镇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12·7”永怡御风电器灯饰有限公司火灾事故的教训,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根据《佛山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在全镇范围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各单位的消防通道情况,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以及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火灾逃生的“生命线”畅通,严防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确保我镇的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成立均安镇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贤 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郑 海 标(镇党委委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 任、区公安局均安分局局长) 廖 耀 强(副镇长、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 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安分局局长) 副 组 长:张 焕 东(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云 维 良(区公安局均安分局副局长) 欧阳健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专职消防队,办公室主任由梁洪亮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考核。各居(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扎实开展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检查厂企、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生产、运输、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单位。重点整治:阻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或者使用用途,漏电开关不合格,违规住宿人员,违规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防火分隔与安全疏散不达标、建筑消防设施不完整等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安全隐患。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15年上半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5年元旦前):由各居(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联合辖区警务室把“12·7”火灾事故以及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通传到辖区每间厂企和重点场所,教育动员各单位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专职消防队将在镇有线电视上连续播出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 2、自查自改阶段(2015年元旦起至春节前):由各居(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辖区警务室配合,对本辖区所有厂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镇专职消防队对各居(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逐一检查和督导,并每隔两周在全镇进行情况通报。 3、检查整治阶段(2015年春节后至5月31日):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镇专职消防队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对各居(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或者使用用途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并限期整改(必要时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整改后必须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方能恢复生产。 4、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由镇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镇专职消防队负责对全镇厂企进行抽查和复检,并对各居(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吸取教训,认清形势,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近年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12·7”火灾事故再次敲响警钟,消防工作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办(局)、各居(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消除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分析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形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防止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施“零容忍”,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律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各办(局)、各居(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处理或移送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专项整治期间,对拒不整改的厂企,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将联合专职消防队和镇供电、供水部门,按相关规定以停电、停水的方式强制停业、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厂企,消防部门还将按照《消防法》从严处罚,决不手软。同时,通过有线电视对相关厂企进行曝光。 各办(局)、各居(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要根据不同厂企的特点,研究不同的解决方案给厂企参考,帮助厂企消除安全隐患。专职消防队将就此提供方案、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协作。 (三)狠抓落实,专项督查,确保消防安全。各办(局)、各居(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严重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场所),并增派力量,对火灾隐患较为突出的场所采取“点对点”的死看死守措施。另外,各大节日将近,还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企业和使用场所的联合检查,严禁在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要加强现场监护,确保安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各办(局)、各居(村)委会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者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办(局)、各居(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重视消防宣传工作,广泛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指导督导本行业、本系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人懂得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各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安全理性地参与各类群体性活动。各居(村)委会要针对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的特点, 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宣传主题,突出对城乡居民群众在火灾预防、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的宣传,着力提高异地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营造全社会主动接受消防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执勤备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各办(局)、各居(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并带队检查,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广泛发动基层组织等群众力量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各居(村)委会要对辖区内义务消防队伍进行一次检查指导,组织开展灭火技能战术研究,熟悉辖区道路、水源、单位等情况,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上做好灭火各项准备工作。专职消防队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针对群体性活动事故的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各应急联动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以最快的速度救人,以最快的速度灭火,以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请有关办(局)、居(村)和单位于每月15日、30日报送工作情况至镇专职消防队。(联系人:梁彩华,联系电话:2559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