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魏增玲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市中院魏增玲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表彰大会上,市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魏增玲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魏增玲,女,汉族,1971年4月出生,法律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近年来,她主审和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一、二审刑事案件300余件,其中有很多是在市内外影响大、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的案件,先后审理了本市影响很大的“书记杀村长”周某等三人故意杀人、抢劫案,审判经过、纪实被多家媒体报道;审理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猥亵、杀害数名青少年的梁某、于某某故意杀人、非法拘禁案,山西卫视《法眼》栏目连续播放;审理了全市第一例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乔某某贩卖毒品案。
她承办的300多件案件审判质量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无因事实、证据问题改判、发还,无申诉上访,得到了同行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她曾获得市“三八红旗手”、“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文书二等奖”等奖励,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赵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