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高拟征公告〔2022〕36号)
阳江镇人民政府、阳江镇保城村、阳江镇永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高淳区阳江镇保障房建设二期及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高淳区阳江镇保障房建设二期及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行审建投〔2022〕123号),本地块拟用于阳江镇保障房建设二期及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阳江镇集体、阳江镇保城村农民集体、保城村二组农民集体、保城村四组农民集体、保城村五组农民集体、保城村七组农民集体、保城村八组农民集体、阳江镇永丰村农民集体(永丰村赵家自然村以东、芜太公路以北,详见附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4日,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