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裕朗)
2016年5月26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 个工作日(2016年5月26日至6月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邮编:528325
联系电话:0757-27388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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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hemin@shunde.gov.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佛山市顺德区裕朗防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裕朗防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昌教村委会第一工业区中心公路1号之一内B车间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加工、产销:防火材料 | 1、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实施清洁生产。 2、合理布局,达标排放。 3、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生产操作的规范性,以减少不必要的物料浪费现象,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4、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5、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6、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7、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8、建议项目委托相关单位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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