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御财城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御财城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御财城包装材料厂的申请,2016年5月27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组织验收小组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御财城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还有项目建设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御财城包装材料厂相关人员。验收小组听取了项目建设方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研究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新安新启发展东路3号,项目从事生产木制品包装材料。验收时,该项目现有实际生产规模为:断料锯5台、带锯1台、打齿机4台、拼条机4台、拼板机2台、砂光机2台。本次验收针对项目现有实际规模进行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拼条、拼板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木材开料和加工工序配套2套治理设施,采用中央冲布袋除尘工艺处理,每套的处理能力为10000立方米/小时,合共20000立方米/小时,处理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规范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经监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1-2010)表1排气筒OVCs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标准;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分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
联系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110号(邮政编码:528322)
电话:0757-25568022
传真:0757-255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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