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有奖征文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有奖征文等活动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单位普法领导小组:
为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简称“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佛山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六进”有奖征文、法制短信创作比赛和网络有奖法律知识竞赛三项活动,以进一步促进我市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佛山
二、活动时间
2009年10月至12月
三、活动安排
(一)“法律六进”有奖征文活动
1、活动内容:
通过记述在“法律六进”活动中,本单位和个人学法用法实践的经历、感受、体会和建议,说明“法律六进”活动对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治理的水平,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佛山的重要作用。
2、活动方式:
请区直机关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于2009年11月16日前把征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区普法办(邮箱:7761271@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法律六进有奖征文”字样,并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已于7月份组织参加过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单位不再作要求,其他未组织开展的单位应保证最少报送一篇征文(区教育局需要报送八篇关于“法律进学校”的征文)。
区普法办初评后把征文送佛山市普法办参加全市征文评选,市普法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3、征文要求:
(1)文章要贴近生活、紧扣主题、言之有物、真实感人。
(2)文体不限,体裁多样,可以是论文、散文、小说、故事、诗歌等,但必须是原创,一般不超过3000字。
(3)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获奖作品将由佛山市普法办统一编辑出版,作为公益性普法宣传使用。
(二)法制短信创作比赛
1、活动方式:
各区直单位最少上报2条法制短信,法制短信最迟须于2009年11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区普法办。区普法办将整理全区应征作品报市普法办,由市普法办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并向获奖者颁发奖金。
2、作品要求:
(1)创意新颖,蕴意深刻,主题鲜明,有感染力,易于引起共鸣;言简意赅,用词新颖,韵律上口,有感染力,易于记忆传播。为防雷同,可对作品注明释意。
(2)短信以法治建设为内容,体裁多样,可采用对联、排比、诗词、幽默、格言、警局、广告语等,围绕“法律六进”等各个环节来编写短信。
(3)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获奖作品将由佛山市普法办统一编辑出版,作为公益性普法宣传使用。
(三)“法律六进”网络有奖法律知识竞赛
1、活动内容:
以公民常用法律知识为内容,选编100道法律试题,开展“法律六进”网络有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要求各区直单位所有公务员、政府聘员均参与此项活动,并发动企事业单位员工、在校师生、广大市民积极参加。
2、活动安排:
10月至11月间,广大干部群众可登录“三水普法网” (网址:www.124ss.com)参与网上有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答题参考资料已在首页浮动窗口公布),12月由市普法办从全部正确的答题卡中抽出获奖者并给予现金奖。
四、活动要求
1、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各区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作为当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实责任。
2、广泛发动,突出重点。各镇街、各单位要广泛发动,重点抓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充分发动青少年、在校学生、青年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参与。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加强对活动 宣传和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活动中来。
区普法办将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并把本次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作为“五五”普法验收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优秀作品和获奖者名单将在“三水普法网”上刊登,获奖者除能获得佛山市普法办的奖励外,还将获得区普法办的奖励。
联系人:黎伟忠 董海泉 联系电话:87761271
佛山市三水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