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隆源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隆源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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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隆源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隆源包装材料厂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村388号原杨梅小学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隆源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村388号原杨梅小学,厂区中心坐标为:N22°49′00.7″,E112°48′15.5″。本项目使用的主要原料为纸板和水性油墨,年产纸箱9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3600m2,总建筑面积约3840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分纸工序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印刷工序VOCS加强车间通风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黏箱工序VOCS加强车间通风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三级化粪池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固体废物日常生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边角料一般固废外卖给回收商洗版废水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采取防震、减振、绿化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应对厂区进行合理的规划,全面绿化,并以种植乔木为主,配种观赏花木、草坪,既可净化环境,又可美化环境。只要按此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同时,注意不得进行违章搭建,注意消除火灾等隐患,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运营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尽量作到项目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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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