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治迅雷行动部门动态
◎杨和分局:11月22日,杨和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环保整治检查行动中,发现高明区杨和镇对川“大炮地”工业园区内有一非法泥沙石堆放场,且正在生产。检查发现该堆放场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报批手续,现场露天堆置大量的陶瓷泥沙,加工场地并没有围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现场拍照取证,做好询问记录等相关材料,拟对其依法进行立案处理。
11月24日晚,杨和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倾倒污泥的投诉黑点进行伏击检查,暂未发现有违法倾倒污泥的现象。下阶段将继续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查布控,一旦发现有违法倾倒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
◎明城分局:及时行动,查获明城镇坟典村山地倾倒废泥一案。11月20日晚,明城分局接到报案,反映位于明城镇坟典村山地被倾倒了废泥。接报后执法人员火速赶往现场,发现现场倾倒了大量的废泥,村民和倾倒方当事人矛盾激化,且双方人员不断增多。执法人员立刻向分局长白志彪汇报了情况,分局长白志彪迅速向镇和区局相关领导汇报了情况的严重性,并请求区局派员支援、公安部门介入处理。随后,执法人员依程序制作文书、拍照取证,并把倾倒方的平板货车和钩机作为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到明城派出所大院内。21日至23日,明城分局多次召开会议商讨案件处理方案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目前,经过执法人员的努力和公安部门的配合调查,明城分局已初步掌握了倾倒废泥案件和倾倒者的基本情况,并将废泥的监测报告、案件材料等于25日上午移送到区局,请求区局政策法规科将案件整理完善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月23日上午,明城分局组织召开了明城镇企业环保整治工作行动实施方案会议,区环运城管局副局长曾建雄、明城镇镇长何荣安、明城分局局长白志彪、区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及镇内工业企业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宣读了《明城镇环保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向企业代表讲解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企业落实建立固废台账联单制度、安装视频监控等措施。会议还邀请了高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务求通过开展积极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更合分局:更合分局继续对镇内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本周共对佛山市高明佳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高明大都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高农复合肥厂和高明区更合镇阳光科农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11月23日,更合分局执法人员在对高明区更合镇阳光科农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擅自贮存、利用固体废物且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作出整改。目前更合分局已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立案处理并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直属执法分局:11月20日晚,直属执法分局接到明城分局请求支援处理明城镇坟典村山地乱倾倒污泥一案后,立即赶往现场协调明城分局进行调查取证,并对污泥进行采样后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对污泥样本进行检测,同时对该案依法予以立案。24日,直属分局与市环境监察分局再次到明城镇坟典村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发现,这片倾倒在坟典村花木场西面半山腰的白色和黑色污泥约2000立方米、3000多吨,现场检查时白色污泥上方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呛鼻的味道,让人闻后感觉恶心,疑似陶瓷废渣。黑色污泥踩上去非常松软,而且富有弹性,但没有臭味。
市环境监察分局作出明确指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固体废物乱倾倒行为的举报意识;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的动态台帐,在办理固体废物转移手续时要严格把关,对相关乱倾倒污泥违法单位(个人)进行严厉查处,加重处罚力度,以杜绝在高明区境内乱倒污泥的行为再次发生。
◎环境监督科:继续结合局环保整治“迅雷行动”会议精神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工作,大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打响对危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的攻坚战。本周共检查佛山津西金兰冷轧板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
◎政策法规科:依法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的五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生产、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