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14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一日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务信息工作,全面提高政务信息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稳妥、积极”为总要求,对全区各成员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提高政务信息质量,确保政务信息数量,增强报送时效,畅通政务信息渠道;健全政务信息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使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取得新突破、跃上新台阶。
二、考评对象
全区政务信息网络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网络成员单位)及其信息员均列入考评范围。主要包括: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及其政务信息联络员。
三、考评内容
(一)信息报送质量。各网络成员单位报送政务信息的采用量;政务信息的文本质量和内涵质量;报送典型性、经验性信息,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的信息及综合类信息情况;开展信息调研,报送有深度、高层次信息的情况;报送的信息影响领导决策、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二)信息网络和队伍建设。网络成员单位成立政务信息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情况;本单位政务信息网络的协调、管理情况;拓展政务信息网络覆盖面情况;政务信息联络员工作表现和培训学习情况。
(三)信息工作机制建设。落实政务信息工作“三级负责制”(单位分管领导负总责任,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员负责联系)情况;建立政务信息收集、报送、反馈、考核奖惩等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按制度开展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对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情况;创造条件支持政务信息联络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联络员工作积极性的情况。
四、考评办法
实行政务信息报送计分制。对各网络成员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和政务信息联络员进行考评,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具体考评工作由区府办综合一科负责实施。
(一)计分方式:
1.《南府信息》(内部版)聚智栏目,标注“聚智”,每条8分;刊发《南府信息》(内部版)动态栏目,标注“动态”,每条3分;
2.刊发《南府信息》(上报版),标注“上报”,每条10分;3.归纳综合的信息,标注“综合”,每条5分;
4.专送区领导阅示的信息,区领导有批示的,标注“区领导批示”,每条10分;区领导没有具体批示内容而有圈阅的,标注“区领导圈阅”,每条8分;
5.刊发《南府简报》专刊的信息,标注“南府简报”,每条15分;
6.上报佛山市府办被采用的信息,标注“市府采用”,加10分;专送市领导阅示的信息,市领导有批示的,标注“市领导批示”;加30分。市领导没有具体批示内容而有圈阅的,标注“市领导圈阅”,加20分。
7.上报省府办综合采用的信息,加20分;刊发《粤府信息》专刊的信息,加30分;专送省领导阅示的信息,省领导有批示的,标注“省领导批示”;加40分。省领导没有具体批示内容而有圈阅的,标注“省领导圈阅”,加30分。
8.约稿信息不能按期保质保量报送的,每次扣5分;
9.同级的分数不重复计分。
(二)评比方法:区府办于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各网络成员单位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政务信息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信息联络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个别不报或少报信息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本方案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1.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制度
2.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制度
***1:
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制度
为确保我区政务信息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深入”的工作目标,特制订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制度。
一、网络范围
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上承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下联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
二、组织机构
(一)区府办作为本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的中枢,负责指导全区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和运转。区府办指定1名副主任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综合一科具体承办各项工作业务。
(二)各镇(街道)作为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明确相应工作机构,承办政务信息工作业务。
(三)区有关单位要指定1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并明确1个科(室)承担政务信息工作职能。
(四)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要支持和指导本镇(街道)、本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听取1次政务信息工作汇报,每季度给信息员出1次题目,保证政务信息工作落实到位。
(五)各级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应坚持分层次服务原则,以为本级政府服务为重点,努力为上级和下级政府服务。主要职责如下:
1.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本镇(街道)、本部门的工作部署,制订和实施政务信息工作计划。
2.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
3.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关心的问题,组织信息调研,挖掘深层次的信息。
4.建立和健全本镇(街道)、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网络,指导本镇(街道)、本部门所辖单位开展政务信息工作。
三、队伍、业务建设
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应当配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联络员须由在编正式干部担任,区府办正式聘任。信息员一经聘任,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在聘期内更换区政府政务信息联络员,应报区府办综合一科备案。为加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和业务建设,区府办建立如下制度:
(一)定期聘任制度:对区政府政务信息联络员采取定期聘任的形式(一任3年),任期内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业务培训制度:对新聘的信息员实施业务培训。培训形式采取办班培训、岗位培训、以会代培等,并适时组织网络成员单位开展横向交流,学习、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三)信息约稿制度:根据上级的要求,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向政务信息网络单位发出信息约稿通知,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和时限,定期收集专题信息。
(四)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向网络成员单位通报报送信息总体情况,每季度通报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
四、其他
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应参照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制度,指导本镇(街道)或本单位政务信息网络的建立和运转。
***2:
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制度
一、上报内容
(一)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贯彻上级和本区各项决策的情况(含主要措施,干部、群众的反映,贯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二)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上级召开的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重要会议;区政府批准有关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业务工作会议等(此类会议,主办单位应主动向区府办综合一科提供会议材料)。
(三)重要社会动态、干部群众的呼声和反映,以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各镇(街道)领导在实际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五)区府办信息约稿要求上报的内容。
二、质量要求
(一)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理有据。
(二)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力求准确。
(三)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四)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通过事物的表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三、上报要求
(一)各镇(街道)、区政府职能部门原则上每月上报4条左右信息,其他部门每月上报2条以上信息。
(二)各网络成员单位向区府办上报政务信息,须经本单位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发。
(三)上报信息通过政府内部网直接向区府办综合一科报送。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