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一路(东平路至规划三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一路(东平路至规划三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10楼张槎环境监测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212110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一路(东平路至规划三路)工程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王借岗—石湾水厂片区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一路(东平路至规划三路)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王借岗—石湾水厂片区,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东平路中心线以东约88m(二级水源保护区外),起点桩号为K0 088,终点至现状道路规划三路,终点桩号为K0 363.449,全长约275m(起讫点坐标为E113.031455°,N23.025866°~E113.033665°,N23.027239°)。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km/h,标准路基宽度25m,道路两侧设自行车道及人行道。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置强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施工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运至政府指定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雨水径流,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营运期噪声:采取加强绿化及交通管理、隔声门窗等措施。营运期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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