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全面安装扬尘监测设备的紧急补充通知
禅建发〔2017〕801号
区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805号)和《禅城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禅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赶超行动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禅环委〔2017〕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工地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工作,根据我区房屋建筑前期试点运行情况,现将具体推进工作明确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是环境保护的组成部分,是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应用信息化技术建设数字化污染管控系统,实现污染情况的在线监测,实时、准确地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及关键工序的污染情况,不仅是企业实现精细化污染防控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远程数据监测系统对工地区域扬尘进行实时有效的监测管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环境的治理,使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三、安装范围
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工地。
四、任务完成时间
2017年11月30日
五、资金来源
坚持强化排污者治污主体责任,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污染环境、谁付费”的原则。扬尘监测设备及网络费用由各项目建设单位从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中列支,专款专用。
六、要求
(一)安装要求
1、各项目要严格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1)的“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要求”,选择符合技术标准的设备供应商进行安装。
2、设备安装后,施工单位应填写《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信息表》(详***2),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二)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时间节点已经明确,务必及时落实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
2、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的支持,保障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加强与施工单位的配合,全面提升施工过程噪声、扬尘污染的防控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施工单位要及时落实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负责在线监测设备、线路等在现场使用过程中的设备保障工作,确保监测信号有效传输,遇有问题应在12小时内向供应商及该项目监督员报告。
4、监理单位要密切关注监测数据变化,对工地扬尘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组织做好整改工作。
5、各监测系统供应商要严把设备质量关,确保监测系统运行稳定,监控数据准确可靠。要根据有关合同要求,认真落实设备运维工作和有关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动态管理主要内容,对运维工作落实不到位,服务承诺不履行的单位将杜绝在我区房屋建筑工地安装。
6、区质安站要切实加强对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的***督查,督促各项目开展安装工作。
***:1.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2.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信息表
3.推荐在线设备供应商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10月19日
(禅建发[2017]801号)关于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全面安装扬尘监测设备的紧急补充通知.doc
***1 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2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信息表.docx
***3 已备案扬尘在线设备供应商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