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环境监控中心外墙体灯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80)的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门户网、采购网、平正网上发布的汕头市环境监控中心外墙体灯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ZH011A08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原标书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标书内容:
第41页中
32.质量保修保证金
30.1 质量保修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
30.2 质量保修保证金的扣留:竣工满1年付保修金2%,竣工满2年后付清余款。
30.3 保修期满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
现更正为:
第41页中改为
32.质量保修保证金
30.1 质量保修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
30.2 质量保修保证金的扣留:竣工满1年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丰泽庄东区5幢
采购人联系人:詹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62738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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