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场整治范围扩大
整治即将进入第二阶段,补偿奖励初步方案正征求意见 |
记者唐继宜 通讯员崔妙灵报道:作为高明“再造沧江”的重要工程之一,畜禽养殖场整治即将进入第二阶段。记者昨日从区环运局了解到,高明拟对今年底前自行清拆的养殖场进行补偿奖励,相关方案正征求意见。 继去年完成沧江河两岸畜禽养殖场清理整顿工作后,高明区继续深入整顿畜禽养殖场。目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已发布《高明区第二阶段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补偿奖励方案(修改稿)》(下称《方案》),并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 据《方案》,第二阶段整治的范围会从沧江两岸扩展到更广的范围。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城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沧江工业园区及各镇街工业区;西江干流、哥乐溪、秀丽河、三洲大涌等主要支流陆域100米以内的范围;西坑水库、深步水水库等大中型水库以及经批准的后备饮用水源等。 在上述整治范围内,一街三镇会根据辖区养殖场的情况,确定重点整治对象,今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治任务。而对非重点整治的养殖场,也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理整顿。 与此前一样,第二阶段整治拟采取补偿奖励措施,以提高养殖户自行清理整顿的积极性。《方案》提出,重点整治的养殖场,若在今年年底前自行清理整顿,则可获相应补偿。非重点整治的养殖场,若在2013年底之前自行清理整顿,也可获得补偿。补偿标准由各镇街与养殖户协商。 奖励具体额度上,《方案》规定,砖瓦结构的养猪场,每平方米奖励180元;砖瓦结构的养禽(鸡、鸭、鹅)场,每平方米奖励80元;若养殖场属棚舍结构,则每平方米奖励50元。 高明环运部门表示,目前发布的补偿、奖励方案仅为初步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后,将适当修改、调整,再上报区政府审批。正式的补偿、奖励方案出台后,部门会制定第二阶段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 在沧江河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的情形下,高明区于2010年启动“再造沧江”系列工程,畜禽养殖场整治正是其中之一。与众多工程相比,畜禽养殖场整治推进进度较快。截至去年4月,沧江河两岸178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清拆,减轻了农业污染物对沧江河的危害。 即将开始的第二阶段整治,范围已大大超出沧江河两岸。高明环运部门称,更大范围的整治,会使高明各重要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从农业排污的源头上,降低其对高明整体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