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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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8日发表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6]165号)精神,为做好工资改革前的准备工作,凡符合文件规定增加连续工龄条件的人员,可办理增加连续工龄的审核手续。请各单位认真调查本单位人员的有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增加连续工龄(教、护龄)审核表》(见***)一式一份,携带有关档案材料到佛山市人事局工资科办理审核手续,其中取得外国硕士学位的必须先到佛山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学位鉴证,在取得国内硕士学位的,如档案材料不清晰,也必须先到佛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学位鉴证。
经审核同意增加连续工龄的,在新的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前暂不调整工资,待新的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时,增加的连续工龄将作为套改年限套改工资。
特此通知。
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
***:增加连续工龄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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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2:59: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