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15日发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的要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有关部署,现就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弘扬创业精神

  (一)提高思想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激励创业是拓宽就业渠道、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基础,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引擎。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作出贡献。力争2015年至2018年,全省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提升。

  (二)营造创业氛围。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秉持敢为人先、自强不息、务实肯干的创业精神,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创造了三十多年的经济辉煌。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继续传承和发扬广东的创业精神,培育开放、创新、实干、进取的创业文化,使服务创业成为各地、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尊重创业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和各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积极培育创业典型,发挥创业成功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褒扬成功、宽容失败的氛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配合)

  (三)推进创业教育。鼓励各地积极推进创业意识教育,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优化创业教育师资结构,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创业学院,省给予适当奖补,具体办法另行制订。(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二、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

  (四)降低初创企业登记门槛。深化初创企业(本意见所指“初创企业”包括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登记制度改革,精简和规范商事登记审批事项,依法依规改革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经营场所、营业场所)等有关登记事项。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部署精神,进一步简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程序。(省工商局、民政厅牵头)

  (五)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服务收费。进一步规范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制定目录,不在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对初创企业均按不高于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总工会等单位配合)

  三、加大扶持补贴力度

  (六)创业培训补贴。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凭学员身份证和创业培训合格证,向培训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相应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1000元;由有关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发,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纳入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每人最高2500元。帮助初创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能力,省按每人10000元标准,每年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七)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八)租金补贴。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最长3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九)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金融办配合)

  (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和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十一)优秀项目资助。各地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现代农业、家庭服务业等领域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省从各地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省对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包括其他省市省级比赛)前三名并在广东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科技厅、教育厅、团省委配合)

  (十二)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取政府入股的方式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完善孵化基地服务管理办法,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不含场租减免),按实际孵化成功(注册登记并搬离基地)户数每户不超过3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大力提升孵化基地运作水平,对达到市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市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省每个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省重点建设一个省级综合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相关手续按规定办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十三)设立创业引导基金。创业引导基金用于扶持创业,实行专业运营,滚动发展。相关运营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牵头)

  四、改进补贴发放方式

  (十四)推行补贴申领发放“告知承诺制”和“失信惩戒制”。创业者凭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可申请先行核发以下补贴:申请人承诺6个月内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可先行核发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人承诺6个月内提供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可先行核发租金补贴;申请人承诺6个月内提供税务登记证和所吸纳就业人员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可先行核发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承诺、提供相应材料且不退回补贴的申请人,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并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有关骗取财政资金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牵头)

  (十五)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快公共创业服务信息网和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共享,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补贴申请、核发等业务。申请补贴所需资料和信息可直接通过信息系统获取或验证的,不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书面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五、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六)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各地要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创业服务机构作用,省有关部门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创业服务项目清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购买社会创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服务,形成多层次、广覆盖、专业化的创业服务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十七)充实创业导师志愿团队。省和各地组建一批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创业导师(专家)库,对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建立创业导师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根据实际出勤时间给予交通伙食费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联、团省委、妇联等部门配合)

  (十八)放宽创业者入户等条件。初创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法定代表人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创业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可适当提高条件);实施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制度的地区,应适当增加法定代表人子女教育、享受城市公租房等积分分值。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配合)

  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要抓紧出台配套贯彻意见、实施方案或操作指南,各地可结合实际出台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各地可建立部门间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加强创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二十)确保各项资金发放到位。2015年至2018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统筹用于省级促进创业补贴项目支出,以及对各地的补助支持等。本意见所列有关补贴项目,由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创业培训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发放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要指导各地做好各项补贴政策与原有政策的衔接工作。各地、各部门不得以户籍、身份等设置限制条件。同时,各地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必要的组织实施和服务经费。省对促进创业效果好、资金支出规模大的地区,在有关专项资金安排时给予相应支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8日

 

 

 

 

 

 



相关***:  

    相关***: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16:54:55重新编辑
    深圳石岩镇长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上排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园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园岭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石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石龙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华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山城早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宝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砖厂村石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白芒关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塘头梨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二三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罗祖村黄峰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旭兴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塘头龙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洲石路万大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泉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洲石公路明金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应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应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鲤鱼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官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羊台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官田新时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三水新闻2018年12月21日(文字)
    2. 三水区召开2017年第四季度食安委工作会议
    3. 8月前签拆迁合同有奖励
    4. 中科院广州能源所与区经科局举办节能环保专项对接会
    5. 佛山市三水区绿茵幸福商贸城一期(市场和商场部分)工程
    6.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有资产小洞工业园搅拌站后土地发包项目中标公示
    7. 大旗头北队公园落成
    8. 高明区更合镇平塘村委会太坊经济社岭住矮岭位山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9. 关于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明细的公示
    10. 关于荷城街道泰和路恒乐巷13号5座2梯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11. 东城街道防疫生产两不误稳中求进促发展
    12. 高明发布入秋以来第一个灰霾黄色预警信号
    13. 本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申报开始
    14. 高要禁毒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宣传齐并进
    15.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6. 广东莫道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17.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
    18. 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
    19. 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明天开考
    20. 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21. 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编号GDZC16GZ039)公开招标公告
    22. 外国专家来粤工作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23. 佛山市高明区地方公路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
    24. 关于建立三水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说明
    25. 三水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芦苞镇3(欧边涌)项目区
    26. 金华社区童心向党献礼百年——趣味扇子DIY绘画活动
    27. 团市委书记陈新文到三水开展工作调研
    28. 水声岭隧道最新进展→
    29. 文明礼仪线上教育活动广宁县文明礼仪知识问答
    30. 关于荷城街道沧江路412号锦华花园1座4梯加建电梯总平面批前公示的通告
    31. 杨和镇消防禁毒交通安全宣传体验馆装修采购项目失败公告
    32. 为百姓减负促社会公平——透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看点
    33.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下三台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发包竞投公告
    34.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明区城镇排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5. 关于花谷水岸花园地下室三区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36. 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7. 区公资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暨节前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简报
    38.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东麓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39. 高明区更合镇鹿田股份经济合作社商铺发包项目中标公示
    40. 我为群众办实事赞端州这个社区切实帮助居民解决困难获赠锦旗
    41. 关于收集2018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创新券兑现材料的通知
    42. 全面启动2017年度居民参加基本医保工作
    43. 安全教育进社区守护青少年成长
    44. 关于征集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堵点痛点问题的公告
    45. 高明区财政局开展扶贫济困捐款活动
    46.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兴民路路灯安装工程(HCJT2016001)成交结果公告
    47. 举办融资推介会促银企互利共赢
    48. 合力打击串标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9. 端州勇于担当领头人凝心聚力为平安——记端州公安优秀楼长罗伟雄
    50. 区经科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51. 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告〔2018〕01号
    52. 佛山市应急局验收组首站对高明区村级工业园安全与应急规范化试点园区进行验收
    53. 三表合一采购管理精益高效
    54. 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宿舍冲凉房改造工程
    55. 关于成立佛山市高明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56. 佛山市三水区农家乐一览表
    57.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蓝科管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58.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建设房产所杨西大道以东西江大道以南地块填土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59. 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次)中标公示
    60. 区公资系统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61. 文博摄影大赛评奖揭晓
    62. 烟台市牟平区组织考察团参观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3. TD2017GMWG002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恒良路以北兴强路以西地块结果公告
    64. 肇庆在行动——肇庆正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65. 把振兴力量请进来水南镇与乐从供销集团开展实地招商接洽活动
    66. 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67. 北京拟今年底实现无烟校园目标
    68. 高明对原民办代课教师开展全面调查摸底
    69. 佛山市高明区石亿厨卫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砂水槽360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7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11:31:08
    71.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函〔2017〕33号
    72. 2019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公告
    73. 佛山市三水区精准扶贫工作简报2018第5期
    74. 佛山市三水区规划局办公楼消防整改工程第三次
    75.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创昇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更合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76. 文明三水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77. 我区举行陆地方舟新能源汽车(佛山)项目暨高明区绿色崛起百亿项目签约奠基(动工)仪式
    78. 关于公开遴选广宁县2022年专项节能监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79. 民革广东省委会到高明区调研
    80. 明七路两旁环境风貌整治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81. 关于高明区2018年上半年二次供水水质抽检结果的公告
    82. 市检查区人民医院临床用血情况
    83. 更合镇社保业务实现了属地管理
    84. 关于佛山市高明安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四车间五车间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的通告
    85. 健康讲座是假兜售假药是真
    86. 明安监201431号转发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87. 转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报告的通知
    88. 开展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
    89. 家政服务暧基层
    90. 关于2019年度三水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审核结果的公示
    91. 为民务实清廉市政协副主席廖东明到白坭接访基层党员群众代表
    92. 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2016年部门决算
    93. 制造业大市佛山让企业家精神照亮现代工业文明之路
    94. 乐平镇PPP项目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标段二)
    95. 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睦岗片区
    96. 三水区农业农村局召开2019年高标准农田工作会议
    97. 感受佛山快乐成长——2019年三水区小燕乐园我与祖国共成长职工子女暑期夏令营活动(乐平镇总工会专场)正式开营
    98.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污水支管建设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99. 佛山市12345行政服务热线第七期运行通报
    100. 三水区北部板块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改造工程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