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组织召开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培训会
为有效贯彻落实《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2018年8月27日下午2:30,建筑工务局在光明新区会展中心A3栋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了《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培训会,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项目主管工程师及各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共计186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中观看建筑安全事故警示片,授课专家依照自身培训经验,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等方面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的重要性,会后认真读懂《规定》、吃透《规定》,并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层层传递,将《规定》传达到项目管理中,不断强化每一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二是把握落实《规定》的关键举措,持之以恒地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推进项目现场安全投入、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把《规定》落实到实处,取得实际成效。三是进一步明确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法律责任,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