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沉下心集中学习城市更新条例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沉下心”集中学习城市更新条例。)
3月12日上午,在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409会议室,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织部门定期政策学习活动,用地管理部全体人员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逐条研读,讨论了《条例》的亮点变化、用地职能相关条款。
会议重点讨论了政策变化,如:“政府引导”变“政府统筹”,政府职能转变;“利益共享”变“公益优先”,突出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三个”变“两个”,更新方式调整,将“功能改变类”纳入了“综合整治类”,二者合二为一;“三分之二”变“四分之三”,更新意愿比例提高;“搬迁补偿”变“搬迁补偿+政府征收”,拆迁方式补充完善等。《条例》确定了今后深圳城市更新工作的大原则、大方向,进一步规范了原有制度体系,是对深圳城市更新制度的大胆创新。
通过“沉下心”来研读和学习政策条款,不但在问题讨论过程中加深了政策印象,还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对城市更新政策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对今后高效、专业、规范地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