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关于光明新区2016年度质量强区工作专项资金拟资助和奖励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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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光明新区质量强区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管〔2014〕61号)有关规定,现将光明新区2016年度质量强区工作专项资金拟资助和奖励项目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办反映公示对象在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光明新区2016年度质量强区工作专项资金拟资助和奖励项目
光明新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
2016年6月22日
(联系人:张燕生,联系电话:88211092,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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