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社区老年人协会变更登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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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社区老年人协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社区老年人协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社区老年人协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45U。
三、变更事项:
(一)法定代表人由林武兴变更为刘艳云。
(二)章程变更为2021年9月24日第5届第1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新章程。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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