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二轮摩托车废标后重新采购(编号SCX2010017)成交公告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0年12月17日就汕头市公安局二轮摩托车项目 (编号:SCX2010017) 废标后重新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二轮摩托车
三、项目编号: SCX2010017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数量:20辆。
2.简要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汕头市政府采购网(Shantou.gogpo.com)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t.gd.cn)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0年12月17日
2.评审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3.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三家供应商递交了报价书,其中汕头市潮阳区文光顺盛车行和汕头市雄隆摩托车行二家注册资金不足人民币5万元,初审不通过,只有汕头市宏正摩托车有限公司一家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七章第四项第(四)条,经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审核同意继续进行,采购人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4.谈判小组负责人: 袁国盼
5.谈判小组成员: 单小兰、黄文忠
八、成交信息
1.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称: 汕头市宏正摩托车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双科池五区三栋109号
3.成交金额RMB: 124,400.00元
九、联系事项: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联系电话:0754-89179796
汕头市公安局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4-889***357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汕头市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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