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注意这些被暂扣的机动车逾期不接受处理将被收缴(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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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在打击违法犯罪和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工作中暂扣了一批违法机动车,现将暂扣超过三个月的处理车辆进行公告。 请下列车辆所有人(车主)自今日起3个月内(2022年7月12日前),到各扣车单位联系,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前往接受处理的,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将按规定予以收缴(没收)、销毁处理。 金平大队联系电话:88534044 龙湖大队联系电话:88269939 濠江大队联系电话:87491090
金平大队
两轮摩托车
汽车
龙湖大队
两轮摩托车
濠江大队
两轮摩托车
转自“汕头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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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5:29: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