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一)持续开展“法律七进”系列活动。以***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桂平市“八五”普法规划统筹推进,结合“3・8”妇女权益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壮族“三月三”、“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网络等“七进”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活动。截至3月,累计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共85场,滚动播放标语1660多条,展出法治宣传板报112版,发放宣传资料4.8万多册,宣传物品3750多份。
(二)用好新媒体,提升全民普法实效。充分发挥“桂平普法”公众号面向社会的优势,围绕交通领域的热点和典型案例,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推动实施融入式普法、精准化普法和以需求为导向的普法。截至3月,共推送普法信息260期共943条内容,涉及交通领域、行政执法类等共26条。
(三)重点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逐步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常态化制度化,有效提升普法效能,构建普法新格局,实施法治教育全覆盖。
二、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市司法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抓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
(一)强化依法行政监管。以绩效考评指标为导向,在全市53个行政执法部门(含乡镇政府)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做到行政执法决定在限期内向社会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切实做到行政执法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2年度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两次,共有810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组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一期,培训2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100多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
(三)强化执法案件监督。2022年,组织市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人员运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对交通领域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5宗,梳理出存在问题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按标准限期整改完毕。同时不定期在桂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抽查交通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等信息公示是否存在超时限公示,告知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错误等问题采取电话督促或发出行政法监督整改函的方式督促整改,实现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双提升。
三、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有关规定,做到重大决策事项制定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管理。2022年度,司法局对本级政府、各部门文件、合同及各类征求意见稿等审查168份,同时书面(或会议)建议起草部门依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履行制定程序,并按相关程序报备;二是积极配合贵港市推动《贵港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制订工作;三是对《桂平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水平,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桂平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