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关于毁形处置报废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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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根据《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普通病床等共计112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置,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到我院进行现场评估回收毁形残值,并提供残值报价。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人:张生,咨询电话:28453006;地点: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410。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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