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常委会会议
2015年11月24日,珠海市斗门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蒋兴文主持了会议, 常务副主任黄志敏,副主任梁海辉、赵远华、卢彦彰、麦彩虹及委员共13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施雷,区人民法院院长黄伟锋,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联义,区人大农财工委主任梁润波,区水务局局长黄计谋,斗门生态农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汪永华、珠海农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坚,新青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科员王伟斌、珠海新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志勇以及5位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斗门区白藤湖整治提升综合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合作开发协议书〉、〈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项目开发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调整珠海新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融资贷款用途的议案》两个议案,作出《珠海市斗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斗门区白藤湖整治提升综合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决议》、《珠海市斗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合作开发协议书〉的决议》、《珠海市斗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项目开发协议〉的决议》和《珠海市斗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珠海新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融资贷款用途的决议》。
此外,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依法补选了刘芝茵为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