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多项税收优惠助力退转军人创业就业
当你不再手握钢***,税收优惠政策助你踏上创业就业征途。8月5日,据从南山税务机关了解到,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创业或就业,均可享受税收优惠。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必须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为安置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且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此外,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