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2020年第2季度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总结
2020年,根据珠海市“转作风提效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巩固“转作风提效能”活动成果,我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法治金湾建设目标任务,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为核心,践行治本安全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金湾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确保转作风提效能主题活动落到实处并结合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现将第二季度我局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总结如下:
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区市民中心,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全面升级
2019年12月14日金湾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金湾区政府规划部署,整体搬迁至金湾区市民中心A1栋3楼并投入运行,集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所有办事窗口,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一体化整合的基础上又与市民中心的其他政务服务业务信息联通、协同办理,从群众跑转变为数据跑,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与其他政务服务相融合,通过大数据联通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质的提升。
截至2020年6月,金湾区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2个(红旗镇、三灶镇)、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21个,全区通过购买服务、调整人员配置等方式加强中心服务职能,不断提升指挥平台及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科学化运行水平,完成了区、镇、村三级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体系实体平台建设,实现了“一站式、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法律服务平台城乡网络100%全覆盖。目前三级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已完成,做到公共法律服务专业职能“线上”与“线下”、网络与实体的“一体化建设”多能融合,协同推进法制宣传、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矫正帮教、法律顾问服务等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站,实现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网络平台覆盖率100%,完成了规范化建设目标,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优质、便捷、可持续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中心的服务功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2020年第二季度,三灶镇、红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聘请律师值班44次,接访来访咨询人12次。
金湾公证处共办证593件,接待人次1483人次,咨询1779件。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进行公证,预防矛盾的产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公证法律保障,为珠机城际轨道(金湾段)、海域非法养殖蚝排清理等重点工作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以人为本,开辟办证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民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优化办证流程、简化办证材料、提高办证效率,收到当事人表扬信一封。
区法援处解答当事人咨询899人次。受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2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5宗,共涉及人数27人;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9宗;认罪认罚的法律帮助109宗。熟练掌握新的法律援助网上操作系统运行,同时实现案件申请审批权限下放镇街,目前我区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直接受理审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法院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窗口正常运行。
二、稳妥有序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上午,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阳化冰同志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金湾区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2019年工作总结》《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听取了红旗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述法报告,并进行现场评议。
二是统筹推进金湾区法治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6月初已研究确定金湾区法治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服务团队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目前正与受委托团队积极对接安排调研及编制相关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珠海法治蓝皮书(2021)》选题征集工作。持续发挥2019、2020年珠海法治蓝皮书宣传优势,借力法学智库促进法治金湾建设,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文件要求,区委依法治区办发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报送珠海法治蓝皮书(2021)专题报告,共收集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共8个专题,并按时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四是指导、督促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年度会议的筹备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的三个协调小组拟于第三季度前召开年度会议,目前已拟定《2019年珠海市金湾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总结》《2020年珠海市金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珠海市金湾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三份材料初稿,拟于7月中旬征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意见,为协调小组年度会议的顺利召开做足前期准备工作。
三、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第二季度围绕复工复产复学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内容,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传,更换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长廊海报,利用10版宣传栏专题宣传,营造浓厚防控氛围,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全面铺开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拟定《金湾区关于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宣传的活动方案》初稿并征求区有关单位意见,预计7月中上旬与金湾区法院联合印发。组建金湾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民法典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交流座谈会等宣讲活动。组建民法典线上普法宣传团队,为民法典宣传集思广益,形成强大宣传合力。在“珠海金湾”“和金湾”“金湾法院”三个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普法专栏,每周至少发布一篇民法典宣传推文,营造普法宣传浓厚氛围。区普法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金湾区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组织全区工作人员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活动。在金湾区航空规划展馆、珠海国际健康港、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7个对外办事窗口、金湾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三灶伟民广场、红旗文化广场LED显示屏播放民法典公益宣传片,开展“民法典点亮城市地标行动计划”。更换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长廊宣传海报,13版宣传栏集中宣传《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内容。订购《民法典》(实用版)50册发放至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民法典》(便携本)800册发放至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确保全区干部人手一本学习。区普法办自主编制《小金说<民法典>》漫画读本5000册供普法宣传使用,以生动形象的漫画普法增强宣传教育实效。
三是组织开展2020年以案释法优秀普法案例征集工作。为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5月中下旬,区普法办发文要求各单位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金湾建设等工作报送2020年优秀普法案例,共征集到73篇典型案例,目前正筛选排版,预计8月中旬编印成以案释法书籍并更换辖区以案释法宣传展板,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在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
四、促进法律顾问进村居精准法律服务
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区21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提高精准化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村(居)“两委”重大决策事项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制度,及时防范重大法律风险和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确保矛盾纠纷基本稳控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本季度律师通过现场值班、微信群、电话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法律服务,及时对接村居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出谋划策协助开展防疫工作;同时在微信群中通过释法说理,引导群众理性面对疫情、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第二季度,9名村居律师向全区21个村(社区)提供了217件次法律服务,其中法治宣传讲座10场次,法律咨询152件次,出具法律意见2件次,代书3件次,参与调解案件12件,累计服务群众201人次。小林村重点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村居法律顾问代理***的小林村诉曹家胜、周金胜收回小林市场案一审判决已收到,待判决生效或积极应对二审诉讼,持续跟进中。
五、注重法制显成效,依法行政促发展
一是做好区政府参谋和助手,严把法律关。2020年第二季度法制室共收到政府及各部门书面征求意见134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34件。其中,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重点对近海水域清理等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及区内各项招商项目等法律事务,积极参与区教育局关于金湾区星晖幼儿园、金荷幼儿园的回收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多次召开业务会议进行讨论,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慎重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预防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
二是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2020年第二季度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有效扎牢制度保障。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推动行政应诉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提请区政府审议《金湾区2019年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报告》、《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全面提升我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能力。由区司法局与金湾区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行政应诉联系制度,建立工作联络群,两级法院行政庭庭长与区司法局局长密切联系,法院立案庭、行政庭及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高效沟通,由区司法局对两级法院受理的区政府及各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指导,对发生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情形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约谈。实施行政应诉备案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应诉工作,各行政机关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主动向区司法局报备,由区司法局统一指导、监督各行政机关规范行政应诉办理程序,切实避免不履职情形发生。同时,多次为区信访部门及有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服务,并注意在日常法律咨询等接待工作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第二季度受理行政复议2宗,接收行政复议咨询10宗。积极联合区整治办处理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近海水域整治相关行政复议案件59宗,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近海水域整治相关行政诉讼案件1宗,与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好沟通协调,并按时进行了答复或答辩。
四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压实行政执法监督及培训工作。2020年6月组织三期行政执法人员网络考试,全区共13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及格率99.25%。推动新执法队伍管理系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配合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指导各执法部门提升执法案卷质量。
六、严格监管,程序规范,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国家刑罚得到有效执行
截至6月30日,全区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4人,解除社区服刑人员27人,目前在册60人,其中缓刑5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2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12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数352人。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的现象。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在2020年清明节、端午节期间,我局继续落实周末和节假日全天候值班,落实电话抽查、定位抽查等监管工作。加强监管力度和走访162人次数。
我局积极部署做好2020年新旧法交替期间社矫对象的稳控、监管工作,对全体社矫对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电子信息手段排查和节前法制、安全教育,提醒社矫对象遵守纪律,切勿出现***、酒驾、酗酒闹事等违反纪律的情况。同时,通过微信定位以及社矫对象自报身体健康情况来分析,严防不请假外出和脱管,我局社矫对象未出现未经批准离开珠海的情况。
二是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发挥激励和警示作用。每月定期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奖惩,发挥激励和警示作用,今年累计表扬51人次,积极分子20人次,警告1人次。
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会议制度,加大重点、疑难案件的排查分析。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每月召开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会议,局社矫室和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当月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监管难点,结合实际商讨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加大排查15类人员,特别是酗酒和酗酒后闹事人员,防止在春节重点期间存在重新犯罪风险。加强社矫对象自身身份的意识。
四是加强心理辅导干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坚持打主动仗,科学防控,时刻关心着全区56名社矫对象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为避免因面对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造成的担忧、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在社矫对象中蔓延,侵蚀大家的心理防线,加重疫情带来的伤害,我局社区矫正中心驻点社工(心理咨询师)积极开展对社矫对象的线上、线下心理辅导,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不让疫情之下这些特殊人群的心理问题成为防控的盲区,避免出现“关爱孤岛”。
七、聚力推进安置帮教工作
2020年第二季度我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继续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的特殊人群管控,规范开展安置帮教各项工作。2020年截至6月底区司法局共接收刑释解矫人员35人,目前在册总人数为258人,其中一般帮教对象235人,重点帮教对象23人;监所刑满释放113人,解除社区矫正145人;本地户籍185人,外地户籍73人。今年累计入户走访、电话排查381人次,安置率、帮教率均达到100%。
一是科学分类规范管理。排查过程中,对个别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安帮对象无法采取有效帮教手段的问题明显。区司法局在前期排查基础上,进一步核实确认外地居住安帮对象的现居住地址及居住证办理情况。针对在外地居住的14名本地户籍安帮对象,已逐步发函委托当地安置帮教机构共同管理,由居住地安帮机构负责日常帮教,户籍地安帮机构负责政策帮扶。针对原居住在本地的2名非本地户籍安帮对象,已向其户籍地安置帮教机构发函说明情况,不再列为我区安帮对象。针对安帮期间变更户籍地的2名安帮对象,已向其户籍迁入地安帮机构发函说明,不再列为我区安帮对象。
二是定期通报联防联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与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建立长期联系机制,建议将全体在册安置帮教对象纳入重点人员管控,每月通报安置帮教对象名册,形成联防联控共同管理。
三是座谈研讨精准帮扶。2020年6月4日我局召开珠海市金湾区安置帮教社会工作项目专题座谈会,邀请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吉星社工机构负责人卢亮及金湾区养老服务协会吴秋霞出席,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展开深入探讨,深刻分析安置帮教社工项目的特点,制订了以个案为主的精准服务方案,帮助安帮对象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升级社会支持体系,切实扭转“管理有余、帮教不足”的现实困境,人性关怀护航安帮对象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