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盐田街道非市政道路小区道路维修工程(2008年)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5年10月8日至19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盐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盐田街道办)送审的盐田街道非市政道路、小区道路维修工程(2008年)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盐田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盐田街道非市政道路、小区道路维修工程(2008年)项目经深盐发改〔2008〕73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建设单位是盐田街道办。
二、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581,095.35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581,095.35元,本次决算审计无核减,详见附表。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根据《区政府投资项目清理工作会议纪要》(盐会纪〔2015〕66号)第二条、《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理工作会议纪要》(盐会纪〔2006〕132号)第6条的会议精神,永安社区坜背村排水沟及道路工程设计费、明珠社区三村排水沟及道路工程设计费按已付款金额计入决算。
(二)报审资料中未见部分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明珠社区三村排水沟及道路工程预算编制费等10项待摊投资的合同资料。本次决算以盐田街道办提供的三算审定表、成果文件、记账凭证及***计入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