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1010040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月亮湾综合车场工程位于南山区月亮湾大道和妈湾大道东南角,宗地号T101-0040,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1-2006-0212号),用地单位为深圳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中心,总用地面积19997.62平方米,容积率≤0.3,建筑高度或层数5层,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保养用房2600平方米,办公及其他用房3200平方米),西退4米,其余各边退6米。根据我市公交发展建设需要,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申请变更用地规划许可证,增加该车场停车规模和功能,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T101-0040宗地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用地面积19465.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
二、主要指标:建筑容积率≤4.45;建筑覆盖率≤62%;建筑层数:≤10层;总建筑面积98500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6500平方米(其中,公交停车库建筑面积72400平方米,辅助设施等建筑面积14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三、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地块南、北侧退用地红线≥6m,其余各边退用地红线≥9米,同时须满足消防、日照、地下管线、交通安全等要求。
四、市政设施要求:车辆出入口可设置在西侧妈湾大道、北侧月亮湾大道;机动车泊位数710辆(其中公交车停车位660辆,小汽车停车位50辆),自行车泊位数120辆。
五、其他要求:1.公交车保养工位14个,充电桩280个(满足660辆新能源电动公交汽车充电需求)。2.本项目为拆除现状五层办公楼后,新建新能源公交立体综合停车场。3.应开展交通专题研究确定具体车行出入口位置。4.该项目位于南山区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1-4)范围内,必须按规定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公示期10天,自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我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1.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大厅
2. T101-0040宗地项目现场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6978177)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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