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整合救助资源,健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帮助解决辖区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保障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遵循保障本区户籍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原则,使救助制度和救助资源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利用,确保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对本区户籍居民在全面实施《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困难家庭的“生活难”、“就医难”、“住房难”和“子女读书难”等事关民计民生问题。

  对非户籍人员的社会救助,坚持以“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视特殊困难情况施以社会救助。

  第三条  区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统一领导。民政、教育、住宅、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指导和实施工作;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等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居民社会救助的管理、指导工作。

  社区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居民社会救助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从事社会救助活动的社会团体或者组织机构应当按照各自的章程,配合政府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第二章  救助范围

  第四条  具有下列困难情况的人员和家庭可提出社会救助申请:

  (一)具有本区户籍的孤儿、寡老;

  (二)具有本区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具有本区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超过50%的“低收入家庭”,并在本辖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

  (四)本区户籍人员,因自然灾害、发生突发事件、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五)非本区户籍人员,在本区内因突发事件、天灾人祸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六)因自然灾害需紧急疏散、安置的人员;

  (七)重大节日区政府认为有必要给予临时救助的本区户籍特困户;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社会救助的。

  符合以上条件,但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人员,必须落实长效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后,才能申请社会救助。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就业或劳动,不接受劳动部门组织的培训,或经有关部门两次推荐就业而拒绝的;

  (二)因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属于人为事故,已得到责任方足额赔偿或保险机构赔付的;

  (四)符合九年义务教育在读的因择校或在读私立学校、民办学校等高价学费学校的学生不予教育救助。

  第三章  救助项目及标准

  第六条  社会救助项目及救助标准:

  (一)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贯彻应保尽保的原则,凡符合《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条件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二)医疗救助:

  1.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户籍成员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2.低保家庭成员每人每月享受低保标准14%的基本医疗救助。

  3.低收入家庭成员每人每月享受社区医疗救助标准为30元。

  4.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区属医疗部门就诊,免普通门诊挂号费、诊金和出诊费;减收服务费(包括治疗费、注射费、手术费),减收检查费(包括心电图、B超、X光),减收额度为深圳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的50%。

  5.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区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就诊,只收取药品成本费。

  (三)教育救助:

  1.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本区内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及“五专生”(前三年)的,给予全额减免学杂费、代收费和校服费。

  2.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大专以上的,每年给予年学费80%以内的助学救助;低收入家庭子女,给予70%以内的助学救助。       

  (四)住房救助:

  给予无住房的低保家庭发放廉租房配租补贴,按照《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的规定及标准执行。

  (五)临时救助:

  1.本区户籍人员,因自然灾害、发生突发事件、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视困难程度给予适量的临时救助(一次救助不超过3000元,一年不超过两次救助);

  2.非本区户籍人员,在本区因自然灾害、发生突发事件、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自身无法克服的,视困难程度给予1000元以下的救助;

  3.流动人员遇临时性困难,按广东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安排到市救助站解决临时困难;

  4.特殊重大情况的救助问题,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第四章  救助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和家庭,申请社会救助的,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无行为能力由直系亲属)向户籍所在地(非户籍人员向居住地或发生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或《罗湖区社会救助审批表》。同时,按所申请的救助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如虚报、瞒报,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按照《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医疗救助: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其关系证明。

  (三)申请教育救助: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其关系证明;大专院校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证明及学校交费通知书(或交费收据);新录取的学生应提供大专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和《交费通知书》。

  (四)申请住房救助;申请人应按照《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临时救助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有关经济收入、资产证明;如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其关系证明。具体的救助项目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重大疾病救助须提交区级(含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区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及住院费收据,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供住院费自付收据;

  2.受到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出具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或发生地派出所等有关单位的证明;

  3.救助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八条  申请社会救助应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助学救助(大专以上学生)的审批程序:

  1.申请人应按救助项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工作站应当自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张榜公布申请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情况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民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二)基本医疗救助审批程序:

  申请人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财政部门印发的医疗收费收据到街道办事处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按低保标准的14%定额审批核报,在民政下拨经费列支,街道办事处在每月30日前将名单报区民政局备案。

  (三)教育救助审批程序:

  1.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就读本区小学、初中、高中及“五专生”(前三年)的,在每学期缴费注册时,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直接到就读学校进行登记,给予全额免收学杂费、代收费和校服费。辖区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将人员名单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复印件和免收金额报区教育局汇总审批。区教育局会同区民政局核实后由区财政局划拨。

  2.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就读外区小学、初中、高中及“五专生”(前三年)的,在每学期缴费注册前,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及学校缴费通知书到所在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审批后,给予学杂费、代收费和校服费全额补贴。街道办事处将名单汇总报区民政局备案。

  (四)申请住院医疗保险的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证明》,按社保部门规定的办理程序,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街道办事处将名单和材料报区民政局。

  (五)申请廉租住房配租补贴的审批程序:

  按《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九条 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在审批社会救助申请过程中,需查核申请人有关情况的,申请人及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或提供有关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五章  救助金管理及资金来源

  第十条 救助款应由申请人签收,如申请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亲属

  或他人代领的,必须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办理委托手续,方可代领。

  第十一条  救助资金由区民政局统一掌握,统筹安排,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统一发放。临时救助金额度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3000元以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3000元至6000元以下由区民政局局长审批;

  (三)6000元以上由分管民政的副区长审批。

  第十二条  社会救助资金每年年初由区财政纳入预算安排,设立社会救助金专户管理,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核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户资金当年如有节余,结转下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三条  社会救助的审批及救助金发放情况实行公示制,由申请人户籍所在的社区工作站负责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名单、救助项目、救助金发放等情况在社区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条件而领取社会救助款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反映。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经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应当给予纠正。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五条  在申请社会救助过程中,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家庭连续两年的社会救助申请资格。    

  第十六条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款物的;

  (二)虚报、克扣社会救助款物的;

  (三)贪污、挪用社会救助款物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要对社会救助的对象实行逐户登记造册,***检查,做好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罗湖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原《罗湖区困难群体特殊困难救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6 20:09:45重新编辑
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八卦岭鹏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下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安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梅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上梅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上梅林多丽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上梅林祠堂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上梅林越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安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振兴路桑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上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下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天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上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沙咀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沙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竹子林越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科技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科技园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科技园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科技园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科技园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科技园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龙湖区2008年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表
  2. 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下社区第六场大型拆违行动
  3. 汕头民生投入占财政收入近七成
  4. 我市各界纷纷为西南灾区捐款捐物
  5. 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外砂迎宾路南翔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中标公告
  6. 龙湖区外砂镇开展教师节慰问活动
  7. 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六份小学部门预算
  8. 同饮韩江水共筑中国梦——林百欣科技中专参加龙湖区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庆元旦慰问演出
  9. 我市加快普及社会应用LED照明
  10. 调剂指标统招最低分为何高于资格分
  11. 龙湖区食药监局扎实做好特别防控期药品安全工作
  12.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办事处渔洲路蔡社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编号GZSKST099)的中标公告
  13. 我市新增3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14. 南澳县召开2015年度征兵工作会议
  15. 上榜考生理性看待录取结果
  16. 广东彩珀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玩具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17. 汕头市澄海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
  18. 专家支招空气净化器选购滤网更换困难的产品不要买
  19. 抢险突击队忙清障沿路市民端茶送水
  20. 2018年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报告
  21. 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2. 龙湖区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
  23. 汕头市澄海区伟业五金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24. 关于汕头市澄海区丰达润建筑材料经营部建筑淤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5. 印发汕头市澄海区门前三包责任制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6. 关于关于汕头市高铁站周边环境同步化的建议(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8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4 00:02:08
  28. 龙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钢峰带队到金霞街道调研人大工作
  29. 财政部考虑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有望扩大
  30. 聚力拼搏共筑梦想南澳县庆祝五一职工篮球赛今日开幕
  31. 龙湖区领导走访慰问困难户以浓浓关怀为困难户遮挡腊月寒风
  32. 2022年汕头市龙湖区南侨小学440507181部门预算
  33. 南澳县青澳管委会积极营造青澳湾景区良好旅游环境
  34. 省劳动密集型企业联合督查组到新津街道督查指导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35. 南澳县认真组织收听收看汕头市推进水务高质量发展大会电视电话会议
  36. 汕头市澄海区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招标公告
  37. 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
  38. 基层干部压力山大警惕压力传导沦为层层加码
  39. 新华网官员财产公示如何与公民权利保护结合
  40. 龙湖区促进低效用地再利用释放产业发展新空间
  41. 农民60岁后将享受普惠式养老金
  42. 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43. 龙湖区召开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精神宣讲会
  44. 市安委办到龙湖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检查
  45. 2020年汕头市翠英中学部门决算
  46. 学校男生宿舍楼租赁项目第二次)单一来源公告
  47. 评论抑制校园暴力应强制监护人接受教育
  48. 龙湖区特区再出发
  49. 我市未来3年将再建23个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
  50. 数字城管明年起分期实施
  51. 龙湖团委举办雷锋精神进校园活动
  52. 六届龙湖区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53. 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三防等各项工作
  54. 南澳县国道G539连接线新建工程澳沥隧道顺利贯通
  55. 汕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贴水平
  56. 2020年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
  57. 2021年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
  58. 区委宣传部向图书馆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59. 共享***椅做好服务才能走得更远
  60. 汕头市澄海区科协2017年决算公开
  61.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告汕龙城执公字2019第19号
  62. 蔬菜设施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项目nbsp的邀标公告
  63. 汕头经济特区信息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64. 焕发龙湖经济发展新活力打造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龙湖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
  65. 蔬菜净菜加工与配送项目的招标公告
  66. 龙湖区举行五一国际劳动节升国旗仪式
  67.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68. 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
  69. 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业措施给力
  70. 龙湖区党政主要领导节前分别带队慰问驻地部队官兵
  71. 2022年汕头市龙湖区诒铭小学440507163部门预算
  72. 市区设7个厦深动车票代售点
  73. 团南澳县委召开我与家乡共成长青年座谈会
  74. 南澳县举办2015年村(社区)两委培训班
  75. 南澳县召开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会议
  76. 汕头市澄海区宜盛保洁有限公司建筑废物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77. 汕头市澄海区晶鑫五金塑料厂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78. 汕头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耿坚带队到龙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79. 龙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村级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工作汇报会
  8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3 23:45:43
  81. 我馆被列为汕头市党史学习教育线路参观点
  82. 上蓬围江堤外砂河右岸李厝抛石护岸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83. 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龙湖区区级单位执行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8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827
  85. 关于申领龙湖区2020年第四批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有关资金补贴的公示
  86. 我市公积金新政释放政策红利
  87. 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度部门预算公开
  88. 省司法厅领导到龙湖区检查指导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89. 龙湖区工商局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开展卷烟打假和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90. 龙湖区重点项目攻坚推进前5个月已完成全年投资计划近五成
  91. 建设者奋战在重点项目工地上
  92. 广东省普通高考英语科听说考试大纲出炉
  93. 南澳县举行国庆升旗仪式
  94. 南澳县开展2020年家庭文化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95. 携手新阶层同心庆华诞——龙湖区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
  96.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支持龙湖区企业上规上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97.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汕澄府201227号)
  98. 新华社评论员用深化改革消除成长烦恼
  99. 媒体调查称近九成网络信访者对官方答复不满意
  100. 2018年汕头市澄海区接待办公室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