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贴水平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明确,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城乡低保补贴和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全国前十名水平的工作部署,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贴水平。各区县最低的低保补贴水平2013年要达到城镇人月242元、农村人月109元,2014年要达到城镇人月319元、农村人月131元,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去年,我市推进分类施保、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变动挂钩联动机制,持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全年向困难群众发放春节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4869万元,惠及11.5万多名低保、五保对象。平均低保补助水平分别提高了9元和7元,达到了城镇167元、农村103元。全市纳入低保的有4.7万户、11.1万人,支出资金1.99亿元,比增18.8%。
以政府文件形式建立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对3570户,7977人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停保,促进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完善特殊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院享受个人自负费用全额医疗救助,进一步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2185.3万元,比增458万元。其中,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直接医疗救助7500多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534.8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8413人,资助金额650.5万元。
救心活动惠及面不断扩大,开展成年人风湿病心脏病救助活动,共资助170多名贫困家庭先天性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接受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