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定点医院药店取消数量限制
12月29日,深圳市人社局表示,即日起执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定”)。新的管理办法在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方面有较大的调整,取消以往的数量限制,凡是符合条件且达到标准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定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孙煌辉介绍说:“想进社保定点的机构和药店,只要符合基本条件都可以进来。但在管理上,增大了定点机构和药店的违约成本。”
此次新办法有不少新变化和亮点,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取消了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数量限制,只要达到基本门槛的就可以申请。受理时间也放宽了,每月可受理。同时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核准条件的要取消资格。原来已经申请为定点医疗机构的也适用于新标准,服务协议期满申请续签,但不具备基本准入门槛条件的,应当自新办法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满足规定条件。
此外,中医馆和诊所也可以申请为社保定点机构,参保人可刷社保卡就诊。社康中心以前是申请后审核,现在可直接申请为社保定点机构。
(记者 罗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