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8240120A8240121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
A824-0120宗地为深圳北(龙华)商务中心城市更新单元01-14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鸿荣源实业有限公司,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5-0046号),证中备注:在确保不影响市政管线预设的前提下,本地块可通过地下车行通道的方式连接01-11、01-16地块的地下停车空间。A824-0121宗地为深圳北(龙华)商务中心城市更新单元01-11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鸿荣源实业有限公司,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5-0045号),证中备注:本地块可通过地下车行通道的方式连接01-13、01-14地块的地下停车空间。现01-14地块及01-14与01-16地块之间地下空间、01-11地块及01-11与01-14地块之间地下空间分别核发了2016-01L-0018、2016-01L-0015号用地方案图,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A824-0120、A824-0121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A824-0120宗地
原条件:
在确保不影响市政管线预设的前提下,本地块可通过地下车行通道的方式连接01-11、01-16地块的地下停车空间。
变更后:
1.本地块包括龙华新区深圳北(龙华)商务中心更新单元01-14地块及01-14与01-16地块之间地下空间,总用地面积为35***8.73平方米,其中01-14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35266.01平方米,01-14与01-16地块之间地下空间平面投影面积为382.72平方米。
2.在确保不影响市政管线预设的前提下,本地块可通过地下车行通道的方式连接01-11、01-16地块的地下停车空间。01-14与01-16地块之间地下空间的功能为地下车行通道,具体范围及建设要求按2016-01L-0018号用地方案图执行。
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A824-0121宗地
原条件:
在确保不影响市政管线预设的前提下,本地块可通过地下车行通道的方式连接01-13、01-14地块的地下停车空间。
变更后:
1.本地块包括龙华新区深圳北(龙华)商务中心更新单元01-11地块及01-11与01-14地块之间地下空间,总用地面积为41401.71平方米,其中01-1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41207.4平方米,01-11与01-14地块之间地下空间平面投影面积为194.31平方米。
2.在确保不影响市政管线预设的前提下,本地块可通过地下车行通道的方式连接01-13、01-14地块的地下停车空间。01-11与01-14地块之间地下空间的功能为地下车行通道,具体范围及建设要求按2016-01L-0015号用地方案图执行。
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5月14日-2016年5月2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址: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2.项目用地现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3335773 传真:23335701
***:用地位置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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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