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环保局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香洲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以人群健康、环境宜居为目标,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为建设美丽香洲作出了积极贡献。日前,香洲区环保局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一)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高质量建成国家生态区。香洲区在生态保护建设、环境污染控制、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2012年12月3日,香洲区建设国家生态区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二是生态细胞工程顺利开展。全区一半以上社区成为生态示范社区,北山村成为珠海首个国家级生态村。三是积极落实迎检任务,配合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第三次复核。
(二)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全区实现9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西坑尾垃圾填埋场的投入使用使我区生活垃圾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强化和保护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资源丰富区,维护其生态功能。
(三)污染物总量减排取得新进展。完善减排规划,落实减排要求,建立减排考核、环境监测及环境统计三大体系,实现了总量实时监控。全力推进结构减排、监督减排、工程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共有六批54家清洁生产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四)行业作风建设完成新转变。香洲区环保局以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下大力优化行业作风。做到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大大方便了群众;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职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大为增强。2012年9月起,香洲区环保局对外办事窗口延迟至下午6点下班,主动设立党员志愿岗,利用每周三中午休息时间为群众办理业务。2012年共审批734 个项目,提前办结率 68.41 %,平均每个项目办结工作日为 4 天,群众满意率为9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