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钦州市钦北区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审改办函〔2016〕3号)要求,现将我区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意见。
公示期限:2016年3月21日4月21日
联系人:钦州市钦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7****6863
电子邮箱:qbqsgb3686863@1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中心B615 钦北区审改办(邮编:53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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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征求稿)
钦北区行政审批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3月21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