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岗街道志盛社区综合服务站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房屋购置及室内装饰工程。根据深龙发改〔2007〕***1号、深龙发改〔2008〕723号文,计划投资总额517万元,其中市财政258万元,区财政259万元。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室内装饰工程由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标合同价为530 827.00元;房屋购置费用3486040.60元。
工程于2008年12月5日开工,2009年2月15日竣工,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4484392元,审定总造价4478019.05元。其中房屋购置费3 486040.60元、设备采购费423767元,金额根据购房合同及采购***确定,无核减。室内装饰工程建安费及其他费用送审造价574 584.40元,审定造价568 211.45元,核减造价为6 372.95元,核减率为1.11%。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经查证,截至审计时止,横岗街道办收到本项目工程款4480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较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6 372.95元。主要原因:1.多计天棚吊顶工程量等,核减造价2 908.95元;2.多计监理费,核减造价 3 4***元。
(二)多付工程款1 478元。具体如下: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审定价13 522元,已付款15 000元,多付1 478元。
(三)结余项目资金1 980.95元。建设单位收到本项目资金4 480 000元,工程审定价4 478 019.05元,结余1 980.95元。
(四)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计。该工程于2009年2月15日经相关单位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2011年12月才报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相关规定。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6 372.95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6 372.95元应予以调减,工程以审定造价4 478 019.05元进行结算。
(二)对多付工程款1 478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多付的工程款1 478元建设单位应予以收回。
(三)对结余项目资金1 980.95元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财建〔2002〕394号)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将结余项目资金1 980.95元及时返款区财政。
(四)对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计的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