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断门前路敲诈被判刑
鼎城区灌溪镇某村村民吴某,敲诈过路的司机,竟然挖断家门前的村级公路,不准许他们通过,结果触犯刑律。1月4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6月份左右,被告人吴某见承包山林伐木的外地人李某等人运输木材要通过屋前的村级简易公路,便以车子经过扬尘太多,打扰生活为由,向李某等人索要木材和烟酒。李某等人买了两条烟送给吴某,表示歉意。但吴某并不满意,要李某等人拿出5000元钱方可罢休,李某没有同意。在条件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吴某请人用挖掘机将屋前简易公路两边各挖了一条沟,以阻止运输木材的车子通过。李某等人要将挖好的公路填充好,被吴某拿着菜刀阻止,直到李某等人筹集了4500元交给吴某后,吴某才允许填路。随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被告人吴某到案后,如实的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表示痛改前非,同时退还了敲诈所得,法院据此作出了以上判决。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 贾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