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府行复2018199号行政复议案件文书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番禺府行复[2018]199号
行政复议案件文书公告
谢国璞:
你不服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番环罚[2018]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府经审查,认为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责令你单位停止生产及罚款玖万玖仟元整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决定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18年12月21日作出番禺府行复[2018]1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本府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你邮寄的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番禺府行复[2018]1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府领取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捷进中路9号3座403室。
联系方式:020-84636756。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9 15:42: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