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力花园酒店建设项目及云海轩中餐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海力花园酒店建设项目及云海轩中餐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海力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广州海力花园酒店建设项目及云海轩中餐厅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海力花园酒店建设项目及云海轩中餐厅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57号、553号,项目总投资60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广州海力花园酒店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8平方米,建筑面积21471.33平方米,大楼共有11层(其中首层部分、第二层全部已租给广州潮之城餐饮酒楼作为餐饮功能使用),项目主要经营餐饮业(西餐)及旅业,设有中央空调系统和3台5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广州海力花园酒店云海轩中餐厅位于海力综合楼首层北侧部分,占地面积1595.1平方米,建筑面积1595.1平方米,主要经营中式正餐,设餐位数约300个,设炒炉5个,员工30人,在项目内就餐,不住宿。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污水排入自建的生化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后排放。项目西餐厅经烟罩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加水喷淋处理后、中餐厅厨房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汇合为一条排烟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需经水喷淋(加碱液)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发电机、风机、配电设备等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设立在独立封闭的机房内,并采取了有效的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生活废水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硫化物、氨氮、总磷、LAS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3、油烟废气排放口的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项目发电机尾气排放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色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及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产生的废油脂、废活性炭、废机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再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排放量55280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654吨/年,氨氮排放量0.0951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218465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