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城市绿化抢险队伍储备库建库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队绿化抢险队伍建设的管理,完善城市绿化抢险机制,加强全面推进廉政建设,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40 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表(办文编号:城管〔2015〕555号)的批示精神,决定建立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城市绿化抢险队伍储备库。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2271908
招标监督机构:黄埔区农业和林业园林局园林绿化科
投诉电话:82375074
二、建库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城市绿化抢险队伍储备库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6 月 13 日至2017年 6 月 20 日。
四、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资料
时间:2017年 6 月 21 日09:00—10:00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四街168号2楼工程室)
入库申请资料:申请人须按第七条(一)1-14项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绿化抢险基本情况
绿化抢险是指受极端天气和其他不可抗外力因素影响产生的绿化树木倾斜、倒伏、折断的抢险排险。绿化抢险是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存在每天发生时间不定、地点不定、宗数不定、险情大小不定、抢险难易程度不定等情况。
六、储备库适用范围
本储备库适用于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管理范围的城市绿化抢险(城市绿化倾斜、倒伏、折断的抢险排险等)。
七、入库资格条件
(一)城市绿化抢险队伍储备库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3、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自2015年 1月1日起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至少六项相应抢险专业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业主评价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在广州地区有固定办公地点(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8、入库申请人应具备城市绿化抢险相应的可在广州地区使用的机械设备等(如为自有,则应提供购置***,车辆应提供行驶证;如为租赁,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机械配置:要求具备良好的机械设备力量,其中包含吊车1台(25吨或以上)、高修车1台(提升高度12米或以上)、货车3辆、油锯10把等,并对机械设备的使用进行合理的计划,要求申请人对机械配置作出相应承诺;
9、人员配置要求(24小时随时待命):
抢险服务队伍不少于20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负责人1人,值班2人,其他为绿化工等);抢险队工作人员要求具备相关抢险作业经验,且定期进行日常培训和训练。
要求申请人对人员配置作出相应承诺。
10、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1、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3、入库报名截止时间前 1 年内入库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4、入库报名截止时间前 2 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广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二)储备库内队伍工作要求
1、绿化抢险队伍人员和设备必须专业、具有丰富的抢险作业经验,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进行各项培训,以便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城市绿化抢险工作;
2、城市绿化抢险队伍在接到抢险情任务后,险情在黄埔区内应1小时内到位,区外的应2小时内到位开展抢险工作,市内调动的按上级部门要求的设备、人员和时间到位;
八、入库单位数量以及确定办法
(一)本次建立的城市绿化抢险队伍储备库数量为5家。
城市绿化抢险队伍储备库:提交申请的申请人不足5家的,则顺延提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若顺延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仍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应当修改建库公告,重新发布建库公告。
(二)、确定入库单位的办法
1、招标人对提交的入库申请资料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2、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单位=5家时,取全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为入库单位,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5家时,招标人通过摇珠的方式随机抽取5家作为入库单位。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5家时,则本次建库失败,招标人应当修改建库公告,重新发布建库公告。
3、没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单位不参加摇珠,不得入库。
九、抢险队伍的确定方案
完成建库后,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队拟采取摇珠的方式确定每月的抢险队伍,摇珠地点设在黄埔区绿化维护队。被选定抢险队伍服务期为1个月。
如遇特殊天气: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可能发生紧急的突发事件,招标人有权从抢险库内随机抽取若干家抢险队伍对突发事件进行支援、补充,库内抢险队伍必须积极配合响应。
十、抢险费用计算
被抽取选定的抢险队伍待命期间不计算费用,每次抢险由抢险队伍汇总统计其当次抢险实际投入的机械设备台班、人力工日、辅助材料等,经招标单位签名确认后,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合理利润和税金,计算抢险费用。
抢险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抢险队伍报送给招标人进行审核。结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以财政评审的结算金额作为当月抢险费用。
十一、其他说明
1、本公告及相关结果均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2、本储备库建库有效期1年,有效期满后根据相关管理办法重新核定。
3、如抢险队伍不能按时到位进行抢险,或不能胜任抢险任务,招标人有权将其撤出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城市绿化抢险队伍储备库。
*** 公平竞争承诺书.doc
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
2017年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