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办召开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座谈会
11月28日,广州市委农办召开座谈会,研究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措施意见,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委农办、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农业局有关同志,华南农业大学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出席会议。市委农办蔡伟科副主任发表讲话。
会议就广州市贯彻条例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现行政策法规与条例的衔接修订建议、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进行了深入交流。番禺、海珠、天河区还汇报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的经验做法。
省委农办农村改革处王小慧处长表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农村工作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本次座谈会很有必要、很有意义,建议接下来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市委农办副主任蔡伟科表示,《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对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他强调,与会代表反映的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和动力,深刻认识当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正视广州市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政策衔接,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以制度化、专业化、规模化引导好农村集体经济的转型升级。
据悉,《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于2016年5月25日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趁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之机,为依法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转型的实际,出台的集体资产管理地方性法规。